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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政府补贴怎样领取?

2024-11-29 来源:葆艾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2种观点: 杭州市住房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用于住房补贴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元;2、住房补贴比例为财政、单位补贴比例为80%;职工个人负担比例为20%;3、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一般干部、职工70平方米;科级干部80平方米;处级干部(副教授级高级职称)90平方米;厅局级干部(教授级高级职称)120平方米;4、住房补贴标难,随着房价、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购房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具体的调整时间和幅度由市人民政府公布。5、对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25%(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的缴存比例)在职工全部工作年限内按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杭州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元(该标准为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受理单》;4、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3种观点: 杭州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各地区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3、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杭州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法律依据:《住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凡在公司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并与公司签订有一年以上工作合同,表现良好或者因工作的特殊性必须租房并符合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2种观点: 杭州市住房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用于住房补贴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元;2、住房补贴比例为财政、单位补贴比例为80%;职工个人负担比例为20%;3、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一般干部、职工70平方米;科级干部80平方米;处级干部(副教授级高级职称)90平方米;厅局级干部(教授级高级职称)120平方米;4、住房补贴标难,随着房价、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购房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具体的调整时间和幅度由市人民政府公布。5、对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25%(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的缴存比例)在职工全部工作年限内按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杭州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元(该标准为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受理单》;4、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3种观点: 杭州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各地区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3、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杭州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法律依据:《住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凡在公司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并与公司签订有一年以上工作合同,表现良好或者因工作的特殊性必须租房并符合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2种观点: 杭州市住房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用于住房补贴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元;2、住房补贴比例为财政、单位补贴比例为80%;职工个人负担比例为20%;3、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一般干部、职工70平方米;科级干部80平方米;处级干部(副教授级高级职称)90平方米;厅局级干部(教授级高级职称)120平方米;4、住房补贴标难,随着房价、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购房贷款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具体的调整时间和幅度由市人民政府公布。5、对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25%(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定的缴存比例)在职工全部工作年限内按月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杭州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元(该标准为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受理单》;4、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3种观点: 杭州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各地区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3、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杭州住房补贴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法律依据:《住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凡在公司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并与公司签订有一年以上工作合同,表现良好或者因工作的特殊性必须租房并符合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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