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正本应悬挂在醒目位置,但是只有工商部门要求改正而拒不改正的,才能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司或者店铺进行罚款。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二条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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